7警上诉 2人撤销定罪5人减刑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19-07-26 14:56:28  点击:12036  属于:港澳专栏


7警上诉其中5人获减刑期(大公报资料图)

  7名香港警务人员於2014年违法“佔中”期间,在金钟涉嫌袭击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事后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各被判监2年。七警均不服定罪及判刑,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今日(7月26日)早上裁定其中2名警员刘兴沛和黄伟豪定罪上诉得直,撤销刑期,当庭释放;其余5名被告定罪上诉失败,但分別获减刑至判监15至18个月。有亲属听取判决后在庭上痛哭,7名警员神情冷静,不时望向公眾席。

  7名上诉人包括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观塘反黑组警长白荣斌及警员刘兴沛、东九龙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以及观塘反黑组警员黄伟豪。

  其中陈少丹另被裁定一项普通袭击罪成,控罪指他於案发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內袭击曾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