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同意政府16日宣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19-10-12 19:17:13  点击:11202  属于:港澳专栏


資料圖 2019年9月5日,林鄭月娥在會見傳媒時表示中央支持撤回修例 

   香港特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10月11日同意作出建議,讓立法會主席批準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在16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宣布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香港特區立法會將於16日舉行新立法年度的首次會議,負責為立法會會議作準備的內會11日下午率先舉行會議。

  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日前發出通告稱,將會視乎內會的建議,決定是否批準保安局局長在16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緊接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後,按照《議事規則》第64(2)條宣布撤回《條例草案》。

  屆時,保安局局長須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在11日的內會會議上,有反對派議員擔心保安局局長恢復二讀辯論後,突然變卦不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並展開辯論,甚至進行投票。

  立法會秘書處解釋,官員是根據《議事規則》第64(2)條進行恢復二讀辯論的程序,這程序只是為了宣布撤回法案,不涉及投票或辯論。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立法會議員、法律學者梁美芬指,官員引用《議事規則》第64(2)條進行的恢復二讀辯論,除了是宣布撤回法案,並沒有其他可能性。希望社會人士理解,不用過慮。

  最終,內會同意讓保安局局長在16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宣布撤回逃犯條例。若因各種原因致立法會16日未能舉行會議,撤回一事則可押後至立法會下一次會議進行。

  另外,會上多名議員要求及同意,成立小組跟進《禁止蒙面規例》(反蒙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