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至去年12月,“脸书”在美国和加拿大有2.39亿用户,在欧洲有3.7亿用户,其他地区有15.2亿用户。
2008年,“脸书”在爱尔兰成立子公司,利用当地的低税率处理部分来自北美之外广告商的营收。爱尔兰的子公司也将受到欧盟新法约束。目前,“脸书”在美国和加拿大以外的用户,是与爱尔兰的子公司公司签下使用服务同意书。
为回避数以十亿美元的潜在罚款,“脸书”计划只让欧洲用户与爱尔兰公司签署使用服务同意书,非洲、亚洲、澳大利亚及拉丁美洲的15亿用户将不被涵盖在欧盟的新条例中。
4月初,“脸书”创办人扎克伯格称,在“精神上”支持《一般数据保护规则》法例,但考虑到全球监管标准不一,不会承诺将欧盟法规推行到公司所有地区。“脸书”称,此次改动服务条款对用户影响不大,欧盟用户享有的私隐控制和设定也会应用于其他地区。
但据伦敦大学科技政策研究员维尔表示,相关用户数据将改为受宽松的美国法律规管,“脸书”在私隐争议上获得更大操控空间,例如欧盟法律将用户浏览记录视为个人资料,但在美国则未受相应保护。
(香港大中华通讯社)
记者:信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