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矿洞两年却被欠薪数百万 百名农民工投诉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拖欠工资
来源: 东南网   日期:2017-06-12 23:50:40  点击:6835  属于:记者调查

东南网讯(海峡消费报记者 王晓明)摘要:挖矿洞两年却被欠薪数百万 “挖矿洞两年,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欠我们近百名农民工数百万元工资,虽经多年催讨,仍以各种借口拖欠……”一段时间以来,农民工代表童佐三、严钦文、张光荣等不断向媒体和有关部门投诉。

    每年讨薪, 每年都讨不到薪

    “我们是福清市江阴镇的农民工,2013年3月受雇到四川凉山州盐源县盐塘乡庄子村的盐源西钢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三井煤矿井巷工程(以下简称三井煤矿)挖矿井巷道。2014年9月16日,三井煤矿工程项目部经理黄恒同突然通知我们,工程要停工1个月左右,让大家回家等候复工通知。然而,一等快3年了,停工期间多次讨薪,但均无结果……”农民工代表严钦文告诉本报记者。

    据严钦文核算,他被拖欠了80400元工资。

    另一班组的张光荣称,他于2012年3月到三井煤矿操作矿洞空压机,到工程停工时,项目部已经拖欠他71000元工资。

   “从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至少拖欠了我们数百万元工资。”据农民工代表称,这期间陆续有近百名工人在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承建的西钢精煤三井煤矿进行隧道施工作业,涉及的工种有挖洞、支护、出渣等工作,中成集团只支付了工人2012年的工资。

张光荣还表示,他和童佐三等另外几位农民工从2014年9月工程停工到现在,一直在工地守护着价值上千万元的施工设备,但中成集团至今分文未付。“虽然每年都在讨薪,但每年都讨不到薪,有些农民工现在靠借钱度日。”

    项目部承认拖欠 数百万元农民工工资

    为了讨回血汗钱,童佐三等人也找过盐源西钢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工程的业主),但盐源西钢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说,与中成集团有合同关系,但与农民工没有合同关系,“让我们找雇我们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中成集团。”

挖矿洞两年却被欠薪数百万_百名农民工投诉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拖欠工资

    三井煤矿项目部农民工工资表

 

  对农民工的欠薪投诉,记者采访了项目部经理黄恒同,他说,大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保证农民工工资顺利发放,工程开工后总承包企业中成集团从项目部每月工程款中提取了共计90多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暨安全保证金”。

   在采访中,中成集团指定的农民工讨薪工作联系人——中成集团矿山隧道部的刘跃承认中成集团从黄恒同的项目部工程款中提取了9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讨薪 为何陷入僵局

挖矿洞两年却被欠薪数百万_百名农民工投诉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拖欠工资

从2014年9月工程停工到现在,童佐三等一直在工地守护着上千万元的设备

 

    2017年春节前,中成集团给本报发函称,“已将西钢精煤三井煤矿工程项目部的所有原始资料紧急送回公司进行核实甄别”。

    但不久刘跃又告诉记者,三井煤矿工程项目部经理黄恒同拒不与中成集团进行核账,所以无法得知中成集团目前还拖欠了多少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

    刘跃的这一说法遭到黄恒同否认。

    黄恒同说,项目部的所有资料必须由中成集团的专人管理,为了配合核账,他曾拿着资料到中成集团矿山隧道部要求核账,但不知何因,中成集团矿山隧道部拒不配合他核账。“再说,如果是我不与中成集团核账,中成集团为什么不向法院提请诉讼,可见‘核账’只是中成集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借口。”

  今年5月23日,不知何因,刘跃突然改变之前对记者采访时的说法,称:“就是黄恒同要求核账,中成集团也不会与他进行核账的。”

    至此,农民工讨薪陷入僵局,近百位农民工一直无法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不要让农民工 流汗又流泪

    农民工们讨薪陷入僵局,是否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中成集团与三井煤矿项目部又到底是什么关系?

    据知情的农民工透露,中成集团工程中标后,成了三井煤矿的总承包企业,随后中成集团把中标的工程全部转包给并无资质的三井煤矿项目部经理黄恒同组织施工,中成集团通过提取管理费赚钱。

  农民工认为,转包中标工程,其履行合同的主体发生了改变,属于非法行为。对于中成集团非法转包工程这一说法,刘跃予以否认。刘跃对记者说,中成集团与三井煤矿项目部经理黄恒同是“内部承包”的关系。

    对刘跃的说法,记者提出疑问,“如果是内部承包关系,那么按规定,黄恒同必须是中成集团所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且还得是所属子公司的法人,那么中成集团能否提供为黄恒同缴交‘五险一金’、工资发放表等凭证;能否提供这份‘内部承包协议’呢?”

    刘跃以财务机密为由,拒绝出示这份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这是财务机密,无法提供”。

    对此,农民工代表呼吁四川省凉山州和盐源县有关管理部门,督促三井煤矿工程总承包单位中成集团立即依法支付农民工们用血汗换来的薪水,不要让农民工们流汗又流泪。

  而据记者了解,虽然三井煤矿已挖矿洞2000米左右,但这个已耗资数千万元的矿洞工程于2016年12月19日已被盐塘乡人民政府封停了。

    近百位农民工究竟能不能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呢?关于这起讨薪事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专家说法:长期拖欠农民工资 涉嫌犯罪

  “在矿产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总承包企业如果违法转包中标的工程,其行为触犯和违反《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廖生营律师说,根据2012年国家颁发的《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煤矿建设严禁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此外,依照《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因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实际上是受用工主体的委托来管理劳动者,由此造成的工资拖欠,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来承担。

  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雇用农民工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法应当立即足额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就算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发包的业主之间存在工程款支付问题,或与工程项目部之间存在纠纷,工程总承包企业也不得借此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立即进行垫付。

  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意见》规定,对于集体欠薪涉及金额较大的有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记者手记:应把欠薪企业 拉进“黑名单”

  今年年初,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开展农民工欠薪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尽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但还是有一些企业我行我素,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这些企业之所以敢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说到底,一是根本不把弱势群体放在眼里,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二是依仗自己是大型企业,不把政府的“三申五令”和法律法规当回事;三是企图以此转嫁经营风险。

  农民工在长期的讨薪过程中,不但要承担经济上的压力,身体上、心理上也饱受折磨……对于这样的欠薪企业,藐视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完全可以说是蓄意而为。

  记者相信,只要地方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把国务院强调的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欠薪的政策落到实处,把损害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企业拉进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进行重点整治,依法责令并督促欠薪企业偿还拖欠,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