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调整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19-12-13 14:10:39  点击:11622  属于:中国新闻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1720元,依据相关规定,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相应作出调整。

  调整后,各档次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即1204元/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即1290元/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即1376元/月。

  此外,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即103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