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12名立法會參選人“不擁護、不效忠”被DQ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25-07-16 17:43:15  点击:9911  属于:记者调查

              華通社澳門電   714日,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簡稱“選管會”)依據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簡稱“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正式宣佈對“澳門創建民生力量”“傳新力量”兩個直選組別共12名參選人作出“不符合候選資格”的決定,理由為“不擁護《澳門基本法》”“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選管會主席盛銳敏在記者會上強調:“依法不得上訴,國安委工作須保密!”。網友廣泛認為澳門在落實愛國者治澳上又邁進了一步。
             與此同時,其他直選組別如“澳門民聯協進會”“同心協進會”“群力促進會”“美好家園聯盟”“新希望”“澳粵同盟”,以及間選組別“職工社團聯會”“雇員團體聯合”“社會服務教育促進會”“澳門專業利益聯會”“澳門雇主利益聯會”“旭昇文體聯合會”等,均未出現參選人資格問題,相關名單及候選人獲選管會接納。
             
            盛銳敏在記者會上表示:“選管會尊重並支持國安委的權威判斷,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廉潔、有序。”此次“
DQ”事件,是澳門特區2024年修改《立法會選舉法》後首次適用新規。新法明確規定,國安委負責審查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區,並就不符合條件者向選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選管會須據此作出決定,且該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盛銳敏指出,修改後的選舉法第33條第4款列明瞭七項審查標準,包括候選人過往言行、是否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是否接受外國勢力干預等。國安委依據事實,嚴格對照標準,作出“不擁護”“不效忠”的判斷,具有充分法律依據。

          他強調:“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是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立法會作為特區立法機關,議員必須堅定擁護國家、效忠特區,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針對“DQ”決定能否上訴的問題,盛銳敏明確回應:“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第33條第3款,針對選管會基於國安委審查意見書作出的‘DQ’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他進一步解釋,立法會在審議修改選舉法時已充分論證:國安委的審查屬政治職能行使,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其工作須保密。若允許上訴,將導致審查資料公開,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風險。
“國安委會議的議題、內容、意見書及輔助檔均屬保密,不得公開。”盛銳敏強調,“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也是確保國家安全工作的必要措施。”
            對於國安委的審查決定,盛銳敏表示:“國安委是特區政府負責國家安全事務的專責機關,其權威性、專業性毋庸置疑。選管會完全信任國安委的判斷,並依法作出相關決定。”他透露,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在立法會討論時,獲在席議員一致表決通過,充分體現了社會各界對“愛國者治澳”原則的堅定支持。
           
            澳門特區政府此前亦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選管會依法履職,強調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是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重大政治活動,擁護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區是立法會議員最基本的法律義務和政治倫理。隨著“
DQ”決定落地,第八屆立法會選舉進入最後衝刺階段。選管會已定於914日舉行投票,設有37個投票地點、38個直選票站及5個間選票站,投票時間為早上9時至晚上9時。盛銳敏表示,選管會將一如既往,嚴格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做好各項選務工作,確保選舉依法有序進行。

                “‘愛國者治澳’不是一句口號,而是必須落實的法律要求。”盛銳敏最後強調,“選管會將繼續堅守原則,嚴把候選人資格關,為澳門特區的穩定發展保駕護航!”此次12名參選人被“DQ”,再次彰顯了澳門特區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堅定決心。隨著選舉日臨近,澳門社會正以實際行動,共同書寫“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新篇章!

      責任編輯 莫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