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嚴格根據證據依法處理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電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6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由於黎智英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應評論有關案件。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所有案件(包括有關案件)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
就路透社相關報道,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訪問時批評任何試圖透過政治或外交壓力影響司法的行為皆是褻瀆法治,必然徒勞,也只會自損國際聲譽。

香港法院依法公平審判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根據國際法及《聯合國憲章》所確立的主權平等與不干涉內政原則,任何國家均無權對其他主權國家的內部事務作出具指向性的言論或施加壓力。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其事務純屬中國內政。外部勢力透過任何形式對正在進行的司法程序進行評論或施壓,均是對該等基本國際法原則的公然違背,破壞了正常的國際秩序。此外,任何對特定案件判決的事前批評或政治施壓,均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蔑視與不尊重,企圖將司法問題政治化,此風絕不可長。
傅健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主權國家的合法權利與義務。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審訊,是其職責所在。中國中央政府支持香港依法履職,正是對「一國兩制」與香港法治精神的最大保障。我們堅決支持香港法院排除一切外在干擾,堅定不移地依據法律作出公平審判。任何外部勢力的不當干預,只會更加堅定我們維護法治與國家安全的決心。
「以港遏華」只會徒勞無功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香港,每宗案件的處理方法,都有嚴謹的既定程序予相關的政府部門去跟隨。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任何人也休想以任何方式去干預香港法治。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的「攬炒派」頭號人物,由於案件已經轉交法庭處理,現在唯一有權作出裁決的,就是案件的主審法官。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冰芬表示,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與參與者,其行徑嚴重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損害國家安全與香港市民根本利益,相關行為早已觸犯法律底線。香港是法治社會,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處理黎智英案件完全是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權干涉。
她強調:「我們必須清晰傳遞出一個立場,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香港事務絕不允許外部勢力指手畫腳。」
香港司法獨立不容置疑 不容外來干預
民建聯副秘書長葉文斌表示,黎智英案件是香港的司法案件,任何人不論是本地或海外,都不應該干預案件,試圖影響判決。他強調,有關案件的最終結果,理應讓法官審視各種證據後作出裁決,「我們堅決反對及譴責任何人破壞法治,中國內政、香港事務不容干預!」
青年民建聯主席劉毅表示,任何外國勢力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公義。他強調,香港法庭正依嚴謹制度公開審理相關案件,程序透明,證人盤問深入、事實清晰揭露,整個過程完全在法庭內依法進行,法官已全面掌握案情,充分彰顯香港司法的公平與獨立,無論最終判決結果如何,均體現香港司法的公正性,絕不容任何人意圖影響司法公正。「司法公義的核心在於法庭的獨立審判,任何外部因素都不應影響依法判決。香港的司法獨立不容置疑,更不容外來干預。」
坐實干預香港事務的狼子野心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任何國家都不應以「威脅」其他國家釋放罪犯作為外交手段,否則只會坐實其干預中國內政、香港事務的狼子野心,甚至反映相關罪犯正是其「棋子」。他強調,任何國家都應該尊重香港的法律,不應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
律師陳子遷指出,眾所周知,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他甘當美國「以港遏華」的馬前卒,長期與境外反華機構保持密切聯繫,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鐵證如山。外國勢力企圖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公正,可謂欲蓋彌彰,更充分證明彼此是「主子」與「奴才」的依附關係。
責任編輯 莫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