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表决通过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欢迎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23-10-25 22:23:21  点击:13117  属于:港澳专栏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11日起施行。特区政府对此表示欢迎。香港舆论认为,要扎实推进香港特区爱国主义教育。
       
         
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
5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历史文化教育和“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爱国精神,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特区政府欢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一直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携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市民各界的国家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怀。他说,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对接工作,协调政府及各界爱国力量,持之以恒地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让公众进一步了解国家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全面迅速发展,深切明白内地与香港的紧密关系。

        1025日,李家超发表任期内的第二份施政报告。其中也提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市民对国家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李慧琼表示,该法获全票通过,为香港爱国主义教育明确了前进方向。香港作为国家一部分,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义不容辞,社会各界亦会加以监督。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教联会主席黄锦良表示,教育界已形成共识,将举办更多与内地交流活动,增强学生的国民身份认同,学校、博物馆等也予以协助。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表示,近年中央出手拨乱反正,“爱国者治港”格局建立,当前推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客观条件已基本具备。
   教育界立法会议员朱国强表示,要向“爱国教育支援中心”投放更多资源,以多元化的活动、教材向学生传授爱国主义教育。
   大公报社评表示,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要贯彻落实法律精神,采取积极有效举措,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提升香港社会的爱国意识。
   香港《文汇报》社评表示,爱国主义教育事关香港未来发展和爱国人才培育,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特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全面对接国家法律要求,加快设立专门机构统筹本港爱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