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规定禁止媒体头版放自杀新闻 台媒:无法理解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20-01-16 15:27:47  点击:11605  属于:台灣专栏

  台“卫生福利部”推出“自杀防治法”施行细则草案,规定媒体不能將自杀新闻放在头版,在岛內引发爭论。

  “自杀防治法”是岛內首部规範媒体不得报道助长自杀信息的法令,要求不得详细描述自杀个案的自杀方法及原因、毒性物质或致命性工具的销售情况等。据台湾《联合晚报》15日报道,近日预告的“自杀防治法”施行细则草案进一步要求媒体遵守十项规定,包括不得將自杀新闻刊登在头版、网络平台首页或过度重復报道;不使用耸动话语或標题,不刊登照片、示意图、视频或社群媒体链接以及不提供自杀事件发生具体地点等,违者最高罚百万元新台幣。

  “卫福部”心口司司长諶立中称,未来如果政治人物或社会名人自杀,媒体的確很难取得平衡,毕竟民眾有知情权,但如果是名人亲人、候选人粉丝自杀,则没必要大张旗鼓报道。

  全台自杀防治中心主任李明滨对此表示肯定,称自杀新闻不能放头版,世界卫生组织早已明订,全球和台湾都朝此方向推行15年。台北市社工师公会理事长李宏文说,名人报道易被美化、英雄化,媒体如果描述名人自杀细节,恐造成模仿效应,青少年尤其容易受到影响。

  中时电子报15日称,2005年4月艺人倪敏然失踪后被发现自杀身亡。当时岛內各大媒体大幅报道,甚至以头版全版的篇幅刊登。台大公卫学院副教授张书森称,“倪敏然自杀事件”是台湾曾经歷的沈痛教训,此事被大篇幅报道后引起模仿效应,当月自杀人数多了六七十人,多数都是与倪敏然同年龄层的男性,且自杀手法与报道细节相同。

  岛內也有不同声音。台北市报业商业同业公会15日发表声明称,立法目的固然良好,但一些规定过於严苛,“在没有任何除外规定的情况下,本公会认为有逾越母法且钳制新闻自由之虞”。

  联合新闻网称,让人不解的是“卫福部”的逻辑,如果认为自杀新闻刊登头版会引起效仿,却又为何规定公眾人物或岛內外重要人物相关新闻不在此限?难道不知道公眾人物自杀会比升斗小民自杀更引发兴趣?文章直言,联想民进党当局之前通过的恶法,又怎能让人相信蔡当局此举只为防治自杀?